新闻中心
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干货

干货丨被骗得倾家荡产才后悔当初交易?收好这份外贸防骗指南!

日期:2021-05-26 5:39:4   类型:行业干货 阅读次数:

事前查询对方公司资信无破绽,但事后买方收货却不还款,经过调查才发现,原来是“第三方诈骗公司”正披着羊皮,与你交易……


在外贸圈子里,这样的受骗情况,不在少数。


【案件详情】


瑞士某[敏感词]化学品经销商,向安徽某外贸公司下了订单,签署了外销合同。

后续外贸公司发货时,买方要求将货物发送至其在非洲多哥共和国的分支代理。外贸公司按照指示发货后,却迟迟收不到货款,买方联络人也再无音信。


后来,安徽公司找到相关机构进行委案,当委托的海外专家向瑞士公司进行欠款催收时,该瑞士公司一纸律师函,直接告知从未与安徽公司进行贸易,合同的签字、签章均为伪造,而所谓多哥的分支代理更是无稽之谈。外贸公司这才反应过来是掉入了骗子公司的陷阱,但现在已经财货两空,到达破产边缘。


面对这样的外贸骗术,外贸人该如何防范呢?


【风险防范】


1. 注重前期资信审查,核实对方信息。


外贸骗子频频得手的原因,就是外贸公司疏于防范,缺乏对买方公司前期进行资信审查的意识。


通过查阅《企业征信报告》,能了解买方经营状况、资金实力,从而判断是否有进行贸易的可能性;另一方面,通过审核买方资信信息,可有效甄别买方真伪性。


具体来说,可以通过核对买方名称、地址、税号、电话、邮箱、法人信息、管理层人员等,有效辨别正在与自己商谈贸易的买方信息是否一致。同时,特别要注意核实买方经营产品的信息,这一点往往被忽视。


如果买方经营产品和自己出口产品毫无关联的话,那你的卖家很有可能存在“贸易欺诈”。


2. 有效控制物流,保留自己对货物的控制权。


首先,可以自行选择货代,不使用买方指定的货代。其次,保持提单出运信息和买方信息保持一致,尽量避免货发第三国、货发第三方的情况,尤其应特别注意第三国为非洲[敏感词]的情况。再次,保持寄单信息与买方信息一致,应尽量避免将正本提单快递至买方地址以外的地址,应保持提单寄送地址与经过核实的买方经营地址一致,切记无论如何不要随意将快递单号告知买方。


【骗术一览】


1、非洲骗子往往冒名欧洲中型企业,或者非洲资信较好的企业进行诈骗,诈骗产品主要是化工原料、医疗用品、汽车配件、机电产品等,一般要求货物发送乌干达、肯尼亚、多哥等国。如外贸公司被要求货发到上述[敏感词]的,需要特别注意防范欺诈风险。


2、欧洲骗子、美国骗子往往骗取货值单价较高的产品,如平板电脑、液晶电视等,主要采取冒充北美大公司或大公司的采购商进行诈骗,往往要求货物发香港,在香港装船。实际货物到香港后,即被就地分散运往世界各地。


3、骗子多喜欢使用GMAIL、YAHOO、HOTMAIL免费邮箱,形式上多采取“公司简称+@gmail\yahoo\hotmail”的方式。骗子公司多喜欢使用聊天工具、邮箱、网络电话等联系,不愿意使用固定电话和传真。


4、骗子公司急于骗取货物,也急于一次性骗取大额货物。在洽商业务中,往往给出较高价格,对产品的细节并不会太过深入的商谈,并要求货物一次性出运。所以,遇到不怎么讲价格、讲细节,同时要求一次性出运大金额货物的情况,外贸公司一定要谨慎小心。

来源:搜航网
热搜标签
文章推送